上海狼族论坛自荐,上海夜品茶网论坛,风楼阁全国信息共享平台,附近茶楼电话

新闻资讯

精品主题,实战科普,最新行业热点话题,随时掌握云上咨讯。

当前位置:首页 >新闻资讯 >社团百问
什么是经济实体?关于社会团体举办或合作举办经济实体有哪些规定?
来源:中科服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7-24    文章分类:社团百问     分享:

经济实体是指社会团体因自身业务活动和与其宗旨相适应的需要,经有关部门批准或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的经营机构。

根据《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》(民发〔2012〕166号),社会团体举办或合作举办经济实体应遵守以下规定:

(1)社会团体合作举办经济实体,应当经理事会研究讨论后提请会员(代 ??表)大会表决通过,其经营范围应当与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。

(2)社会团体应当在资产、机构、人员等方面与所举办经济实体分开, 不得利用所举办经济实体向会员或者服务对象强制服务、强制收费。

(3)社会团体和所举办经济实体之间发生经济往来,应当按照等价交换的原则收取价款、支付费用。

(4)社会团体应当加强对所举办经济实体财务情况的监督,并定期向会员(代表)大会、理事会报告相关情况。

返回列表

申请试用

请填写以下信息,我们回尽快与您联系。如有疑问可致电18611229252

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?

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,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.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.

博罗县r8y505| 定日县hdr680| 深州市9sz110| 隆安县ag9419| 织金县pvw876| 吴桥县n9t217| 泌阳县wvc718| 淄博市9rw365| 红桥区bf9627| 通渭县hg938| 绥宁县mnx619| 镇原县q8b56| 威宁ktp227| 关岭8sz808| 晋宁县bi832| 常州市klj42| 贵南县i8v96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