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海狼族论坛自荐,上海夜品茶网论坛,风楼阁全国信息共享平台,附近茶楼电话

新闻资讯

精品主题,实战科普,最新行业热点话题,随时掌握云上咨讯。

当前位置:首页 >新闻资讯 >社团百问
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?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社会组织有何权利?
来源:中科服 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7-18    文章分类:社团百问     分享:

根据《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》,登记管理机关对社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时,需先立案,调查取证,然后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。

登记管理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,应当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,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、理由及依据,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、申辩的权利和其他权利。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。陈述和申辩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。当事人口头提出的, 办案人员应当制作陈述笔录,交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。

登记管理机关作出限期停止活动、撤销登记以及较大数额罚款处罚的决定前,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。当事人要求听证的,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告知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。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,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、地点。

返回列表

申请试用

请填写以下信息,我们回尽快与您联系。如有疑问可致电18611229252

你知道你的Internet Explorer是过时了吗?

为了得到我们网站最好的体验效果,我们建议您升级到最新版本的Internet Explorer或选择另一个web浏览器.一个列表最流行的web浏览器在下面可以找到.

抚州市4qd8| 无为县lh4104| 固安县fhy836| 云浮市l55961| 赤城县drt180| 宜兰县n5t507| 宜春市cjf131| 驻马店市5cv123| 平顺县5qh398| 曲麻莱县jn5341| 贞丰县nty416| 通河县h3r494| 红安县tpl408| 年辖:市辖区4vr800| 九龙坡区dh4543| 定州市yxz234| 白河县p4n714